科目三模拟夜间考试的科目考试主要项目:
1.夜间正常行驶。必须开启灯光,模拟黄昏使用前照小灯,夜间黑夜使用前照大灯(车速大于30km/h使用远光灯、项目车速小于30km/h使用近光灯)。科目考试在有路灯且照明良好的模拟道路上行驶,车速小于30km/h使用近光灯;在无路灯或照明不良的夜间道路上行驶,车速大于30km/h时使用远光灯。项目
2.夜间跟车行驶。科目考试在夜晚或低能见度条件下,模拟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,夜间要使用近光灯。项目
3.夜间会车行驶。科目考试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,模拟将远光灯变成近光灯,夜间减速右让会车。如对方不用近光灯,可用交替远近光示意对方变换。夜间在窄路、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,不能使用远光灯。
4.夜间超车行驶。超车前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,对方减速右让后打左转向灯超车,超车后打右转向灯,变回行车道。
5.夜间通过路口。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,提前减速慢行,并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,密切注意前方交通情况。路口直行,使用近光灯通过;路口左转、右转、掉头,使用转向灯和近光灯通过。
6.夜间通过人行横道、学校、车站。提前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,使用近光灯减速慢行通过。
7.夜间通过岔道、急弯、坡道、拱桥。提前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,使用近光灯减速慢行通过。
8.低能见度路段行驶。在雾、雨、雪等低能见度条件的路段,要打开雾灯、示警灯、近光灯减速慢行通过。在单向隧道行驶,打开近光灯;在双向隧道行驶,打开示宽灯或近光灯。
9.夜间临时停车。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,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(示警灯),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,并在车后50-100米(普通道路)、150(高速公路)处放置危险警告牌。
10.夜间靠边停车。要选择路况平直地段,打开右转向灯,减速慢行,变远光为近光灯靠右边停车,停车后关闭全部灯光。
本文采摘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www.ntwckl.com/html/5d899991.html